上一页 | 1 |
/1页
go

主题:收楼验收手册

发表于2014-10-09

问题四:被要求先签文件后验楼


招式:先验房后交费、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合理的,但开发商大多数采取先交钱填表、签文件再验楼的伎俩,目的是获得更大的主动性。

对策:应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进合同。如当初合同未约定,则可在每份文件中注明“房内情况未看”或“屋内情况未明”等字样。

发表于2014-10-09
笨丫头_qq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收楼验收手册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
上一页 | 1 |
/1页
go